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ZMX - IT技术交流论坛 - 无限Perfect,追求梦想 - itzmx.com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论坛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新浪微博账号登陆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用百度帐号登录

只需两步,快速登录

搜索
查看: 2402|回复: 5

《人间最贵是夫妻情》

[复制链接]

签到天数: 111 天

[LV.6]常住居民II

发表于 2012/10/25 20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天涯海角搜一下: 百度 谷歌 360 搜狗 有道 雅虎 必应 即刻
生最大的快乐,最深的满足,最强烈的进取心,都来自于一个充满爱的家庭,而使一个家庭充满爱的先决条件,就是必须有一对彼此相爱的夫妻。 夫妻之爱是需要经营的,多一些理解,多一些包容,多一些体贴,多一些沟通,才能幸福的相伴一生。夫妻间的交流几乎每天都要进行,要注意说话的艺术,坦诚、热情的谈话,遇事共同商量的态度;最好不要指责,要多赞扬,多建议,把埋怨变成希望。

夫妻之间贵在互相欣赏,互相谅解,互相关爱。让对方感到,你的世界不能没有他【她】,你的生命因他【她】而精彩,只要用心去欣赏,用真情去付出,爱情之树就会春常在。夫妻之间要甜言蜜语,在加些逗笑的佐料,不失机地夸对方一番,夫妻关系就比较容易相处。夫妻,因为爱生活在一个屋檐下,走到一起。从完全毫无关系发展出一种人类中最值得赞赏的爱的关系,在这种关系中的两个人,难道还不值得彼此珍惜吗?所以夫妻要真心实意相伴。

“十年修得同船渡,百年修得共枕眠”珍惜眼前人。美好的性爱关系有助感受婚姻的满足感,让夫妻间保持活泼童真,青春常驻。夫妻生活在一起,不会都是风和日丽,会有磕磕碰碰的,幽默能化尴尬为融洽,能使痛苦变快乐。 夫妻之间彼此坦诚接受对方,你属于我,我属于你,彼此分享快乐,是每一对夫妻所追求的理想境界,也是夫妻关系的最高境界。

朋友们,为了爱,把最美好的一面,呈现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,要把自己最美好、最温柔、最体贴、最浪漫、最善良、最光彩的一面呈现对方。因为这是一个需要彼此陪伴一辈子的知心爱人,要把今天的日子,每天都阳光明媚!
人生最大的快乐,最深的满足,最强烈的进取心,都来自于一个充满爱的家庭,而使一个家庭充满爱的先决条件,就是必须有一对彼此相爱的夫妻。 夫妻之爱是需要经营的,多一些理解,多一些包容,多一些体贴,多一些沟通,才能幸福的相伴一生。夫妻间的交流几乎每天都要进行,要注意说话的艺术,坦诚、热情的谈话,遇事共同商量的态度;最好不要指责,要多赞扬,多建议,把埋怨变成希望。

  夫妻之间贵在互相欣赏,互相谅解,互相关爱。让对方感到,你的世界不能没有他【她】,你的生命因他【她】而精彩,只要用心去欣赏,用真情去付出,爱情之树就会春常在。夫妻之间要甜言蜜语,在加些逗笑的佐料,不失机地夸对方一番,夫妻关系就比较容易相处。夫妻,因为爱生活在一个屋檐下,走到一起。从完全毫无关系发展出一种人类中最值得赞赏的爱的关系,在这种关系中的两个人,难道还不值得彼此珍惜吗?所以夫妻要真心实意相伴。

“十年修得同船渡,百年修得共枕眠”珍惜眼前人。美好的性爱关系有助感受婚姻的满足感,让夫妻间保持活泼童真,青春常驻。夫妻生活在一起,不会都是风和日丽,会有磕磕碰碰的,幽默能化尴尬为融洽,能使痛苦变快乐。 夫妻之间彼此坦诚接受对方,你属于我,我属于你,彼此分享快乐,是每一对夫妻所追求的理想境界,也是夫妻关系的最高境界。

朋友们,为了爱,把最美好的一面,呈现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,要把自己最美好、最温柔、最体贴、最浪漫、最善良、最光彩的一面呈现对方。因为这是一个需要彼此陪伴一辈子的知心爱人,要把今天的日子,每天都阳光明媚!

           夫妻之间彼此坦诚接受对方,你属于我,我属于你,彼此分享快乐,是每一对夫妻所追求的理想境界,也是夫妻关系的最高境界。

[发帖际遇]: 爱我中华 乐于助人,奖励 10 贡献. 幸运榜 / 衰神榜
欢迎光临IT技术交流论坛:http://bbs.itzmx.com/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mpsszg77 该用户已被删除
发表于 2013/1/12 01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欢迎光临IT技术交流论坛:http://bbs.itzmx.com/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悲伤式沉默 该用户已被删除
发表于 2013/1/30 11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欢迎光临IT技术交流论坛:http://bbs.itzmx.com/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居高领下 该用户已被删除
发表于 2013/8/12 16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欢迎光临IT技术交流论坛:http://bbs.itzmx.com/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爱是什么东西 该用户已被删除
发表于 2013/8/16 10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欢迎光临IT技术交流论坛:http://bbs.itzmx.com/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我只属于你 该用户已被删除
发表于 2013/8/19 19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欢迎光临IT技术交流论坛:http://bbs.itzmx.com/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论坛 新浪微博账号登陆用百度帐号登录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Archiver|Mail me|网站地图|IT技术交流论坛 ( 闽ICP备13013206号-7 )

GMT+8, 2024/11/18 15:40 , Processed in 0.145314 second(s), 25 queries , MemCache On.

Powered by itzmx! X3.4

© 2011- sakura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